沙锅不打不漏,朋友不交不透 - 民谚

秉公办理


拼音:bǐng gōng bàn lǐ

简拼:bgbl

典故: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七回:“本部院凡事~,从不假手旁人。”

用法: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

结构:偏正式

年代:近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公正无私

反义词:营私舞弊

押韵词:珠翠罗绮、如椽大笔、久蛰思启、雪窗萤几、所向披靡、鸿翔鸾起、弃之敝屣、弃若敝屣、一卧不起、严于律已、......

英文:handleamatterimpartially

俄文:поступитьпосправедливости

造句:
◎ 我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把我折磨死哪!--我说,这一案我也招认,凭您秉公办理吧!"

解释一:秉:掌握,主持。公:公法。根据公道办事。

出处一:北静王甚加爱惜,又赏了茶。因说道:‘昨儿巡抚吴大人来陛见,说起令尊翁前任学政时,秉公办事,凡属生童,俱心服之至。’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八十五回

举例一: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从不假手旁人。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七回

出处二: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七回:“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从不假手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