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而言之
拼音:yào ér yán zhī
简拼:yeyz
典故:且要而言之,五等之君为己思治,郡县之长为利图物。晋·陆机《五等论》
用法:偏正式;作分句;同“总而言之”
结构:偏正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总而言之、要而论之
押韵词:剪发披缁、教无常师、情人眼里出西施、婀娜多姿、殚精极思、气竭声澌、因公假私、研精致思、能者为师、得不补失、......
解释一:概括地说,简单地说。
举例一:要而言之,《全上古文》实在是大而无当的书,可供陈列而不适于实用的。(鲁迅《书信集·致章廷谦》)
解释二:要:简要。概括地说,简单地说。
出处二:晋·陆机《五等论》:“且要而言之,五等之君为己思治,郡县之长为利图物。”
举例二:~,《全上古文》实在是大而无当的书,可供陈列而不适于实用的。(鲁迅《书信集·致章廷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