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不请,客不饮 - 民谚

头足异所


拼音:tóu zú yì suǒ

简拼:tzys

典故:昔者费仲、恶来革、长鼻决耳,崇侯虎顺纣之心,欲以合于意,武王伐纣、四子身死牧之野,头足异所,比干尽忠剖心而死。汉·刘向《说苑·杂言》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被杀头

结构:主谓式

年代:古代

词性:贬义

常用性:一般

近义词:首足异处、身首异处、头足异处

押韵词:探汤蹈火、急于星火、大动肝火、连天烽火、鲍子知我、南货斋果、如蹈水火、因风吹火、飞蛾扑火、束藴乞火、......

解释一:指被斩。同“头足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