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而治之
拼音:fēn ér zhì zhī
简拼:fezz
典故:清·俞樾《群经平议·周官二》“巫马下士二人医四人”:“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是亦不自医也。”
用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指分开管理
结构:偏正式
年代:近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同韵词:得不偿失、流血浮尸、毛施淑姿、托公行私、卖公营私、焦心劳思、国耳忘家,公尔忘私、云布雨施、一至于斯、威无所施、......
灯谜面:解散;不合理
英文:divideandrule
法文:diviserpourgouverner
造句:◎ 另一种是由于帝国主义推行“分而治之”◎ 贾图又提出了后世一切剥削阶级都广泛采用的一个办法:"分而治之"。◎ 从第一次国共合作,北伐胜利,到1928年全国貌似统一,实际上海军仍然派系林立;当时蒋介石不但未把海军统一起来,为达其“分而治之”
解释一:①分别治理。②利用手段使国家、民族或宗教等产生分裂,然后对其进行控制和统治。
举例一:维护国与国之间友爱关系,互利与和平事业,反对民族奴役,反对分而治之的策略。宋庆龄《人民团结起来是不可战胜的》
出处二:清·俞樾《群经平议·周官二》“巫马下士二人医四人”:“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是亦不自医也。”
举例二:维护国与国之间友爱关系,互利与和平事业,反对民族奴役,反对~的策略。 ★宋庆龄《人民团结起来是不可战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