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锥餐壶
拼音:yǐ zhuī cān hú
简拼:yzch
典故:《荀子·劝学》:“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结构:偏正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生僻
近义词:以指测河、以戈舂黍
同韵词:嗫嗫嚅嚅、披沙剖璞、头痛治头,足痛治足、视有若无、邯郸匍匐、势如破竹、气夯胸脯、同声异俗、随俗沉浮、起居万福、......
解释一:用锥子到壶里取东西吃。比喻达不到目的。
出处一: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荀子·劝学》
出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