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人之谈
拼音:qī rén zhī tán
简拼:qrzt
典故: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二十二回:“你可晓得老爷是讲理学的人,凡事有则有,无则无,从不作欺人之谈的。”
用法:偏正式;作谓语;含贬义
结构:偏正式
年代:近代
词性:贬义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迷人眼目、弥天大慌
反义词:肺腑之言、金玉良言
押韵词:洋洋万言、并蒂莲、倦翼知还、金口玉言、左右两难、舜日尧年、敦默寡言、一概而言、行易知难、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灯谜面:霸道
英文:deceptive talk
德文:betrügerischeWorte<Betrug>
造句:
◎ 可见,希特勒法西斯政权的所谓"自给自足"完全是欺人之谈。
◎ 章太炎在逐点驳斥了康有为的荒谬言论后,最后着重指出:康有为的文章通篇都是自欺欺人之谈,如果他还不愿意自绝于国人的话,那末他应当悬崖勒马,及时收回自己的荒谬主张。
◎ 世界上还有比这剥削阶级对待我们劳动人民更残忍的吗?这难道是资本家与工人的"人格平等"吗?不是,完全不是!这里有的是阶级的剥削,阶级的压迫,有的人"人吃人"!有的是阶级苦、阶级仇、民族恨!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只要阶级存在,自由和阶级平等就是资产阶级的欺人之谈。"
解释一:骗人的鬼话。
举例一:他那番话,都是~,你不要上当。
出处二: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二十二回:“你可晓得老爷是讲理学的人,凡事有则有,无则无,从不作欺人之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