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和纲纪是不能同存共荣的 - 恺撒

弃本逐末


拼音:qì běn zhú mò

简拼:qbzm

典故:《汉书·食货志》:“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于钱。”

用法:作谓语、宾语、定语、状语;指本末倒置

结构:联合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一般

近义词:弃本求末

反义词:弃末返本

押韵词:退思补过、劳而不获、家亡国破、印累绶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大起大落、骑者善堕、珍产淫货、星星落落、不测之祸、......

英文:to run after the less important things; to forget the important

解释一:弃:舍弃;逐:追求。古指丢弃农桑从事工商等其他事业。现比喻不抓根本环节,而只在枝节问题上下功夫。

举例一:珽独不赞成散乐,奏言:“弃弃本逐末,有碍盛治。”蔡东蕃《南北史演义》第九十二回

出处二: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于钱。《汉书·食货志》

举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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