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孟子所贵,赵孟能能贱之 - 民谚

南山铁案


拼音:nán shān tiě àn

简拼:nsta

用法:作宾语、主语、定语;用于案件

结构:偏正式

年代:近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一般

近义词:南山可移,判不可摇

押韵词:季礼挂剑、高识远见、冰消云散、燕雀之见、不容置辩、以直报怨、探汤手烂、世扰俗乱、数米而炊,称柴而爨、天怒民怨、......

解释一:指已经判定、不可改变的案件。

出处一:元纮早修谨,仕为雍州司户参军。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百司顺望风指,尝与民竞碾硙,元纮还之民。长史窦怀贞大惊,趣改之,元纮大署判后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典出《新唐书·李元纮传》

举例一:前之所断,不愧南山铁案,盖其情实可诛,则虽死而无怨也。清·薛福成《庸庵笔记·轶闻·谳狱引律同而不同》

出处二:典出《新唐书·李元纮传》:“元纮早修谨,仕为雍州司户参军。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百司顺望风指,尝与民竞碾硙,元纮还之民。长史窦怀贞大惊,趣改之,元纮大署判后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

举例二:前之所断,不愧~,盖其情实可诛,则虽死而无怨也。 ★清·薛福成《庸庵笔记·轶闻·谳狱引律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