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许多人并未因此罪恶而受以,相反,还因此得到好处 - 塞内加

大杀风景


拼音:dà shā fēng jǐng

简拼:dsfj

典故:其一曰杀风景,谓清泉濯足,花上晒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西清诗话》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不合时宜

结构:动宾式

年代:古代

词性:贬义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大煞风景

反义词:兴致勃勃

同韵词:鸣钟列鼎、孤形吊影、终成泡影、绘声写影、一日三省、上下有等、寻风捕影、捉风捕影、一痴一醒、提纲举领、......

英文:spoilone

日文:大殺風景(さっぷうけい)

故事:唐朝诗人李商隐很有才华,他的诗揭露和批判当时的黑暗现实及官场腐败。他在《杂纂》中列出大煞风景的事情,如“清泉濯足,花上晒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这些都是当时让人扫兴的事情

解释一:意思是损害景物,破坏人的兴致。今泛称败人兴致为大杀风景。

举例一:但亦多粗服乱发之辈,头缠帕子,脚穿草鞋,挑抬负载于同一街上,颇不和谐,大杀风景。何其芳《重庆的市容》

出处二:唐·李商隐《杂纂》把“花间喝道”、“月下把火”等列为“杀风景”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