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拼音:zēng shēn shā rén
简拼:zssr
典故:《战国策·秦策二》:“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
用法:主谓式;作宾语;含贬义
结构:主谓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生僻
近义词:流言可畏
同韵词:龙虎风云、王司敬民、反正还淳、祸福无门、浩气长存、开后门、穷猿奔林、虎啸龙吟、过化存神、直谅多闻、......
故事:春秋时期,鲁国有一个与大思想家曾参同名的人在外杀了人,有好事者跑到曾参的母亲那里说:“曾参杀了人。”曾母回答说:“我儿不会杀人。”照常织布。没多久又有人跑来误传曾参杀了人,这时曾母害怕,就投杼逾墙而走
解释一:比喻流言可畏。
出处一: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战国策·秦策二》
举例一:这冤怎申,硬叠成~。(清·孔尚任《桃花扇·辞院》)
出处二:
举例二:这冤怎申,硬叠成曾参杀人。清·孔尚任《桃花扇·辞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