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 - 英国

以戈舂黍


拼音:yǐ gē chōng shǔ

简拼:ygcs

典故:《荀子·劝学》:“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结构:偏正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生僻

近义词:以指测河

押韵词:宁死不辱、莺歌燕舞、开山始祖、云从龙,风从虎、狂嫖滥赌、镂心刻骨、猫噬鹦鹉、啮血沁骨、狐媚惑主、含辛忍苦、......

解释一:用戈去舂黍米。比喻达不到目的。

出处一: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荀子·劝学》

出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