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韩非子 - 民谚

荆钗布裙


拼音:jīng chāi bù qún

简拼:jcbq

典故:《太平御览》卷七百十八引《列女传》:“梁鸿妻孟光,荆钗布裙。”

用法:联合式;作主语、定语;含褒义

结构:联合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一般

近义词:粗衣布服

反义词:金玉其外、锦衣玉食、穿金带玉

同韵词:置若罔闻、寡见鲜闻、居不择邻、寸辖制轮、款学寡闻、利己损人、片甲无存、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判若两人、附翼攀鳞、......

故事:东汉书生梁鸿读完太学回家务农,与县上孟财主的30岁女儿孟光结婚,婚后他们抛弃孟家的富裕生活,到霸陵山区隐居,后来帮皋伯通打短工。孟光用荆条作钗,穿着粗布衣服,举案齐眉,夫妻十分恩爱

解释一:荆枝作钗,粗布为裙。形容妇女装束朴素。

出处一:年近将冠,皆已有室,荆钗布裙,足得成礼。南朝·宋·虞通之《为江敩让尚公主表》

举例一:况~者未必能安于荆钗布裙也,与其后悔,莫若无成。(清·沈复《浮生六记·坎坷记愁》)

出处二:南朝·宋·虞通之《为江敩让尚公主表》:“年近将冠,皆已有室,荆钗布裙,足得成礼。”

举例二:况~者未必能安于荆钗布裙也,与其后悔,莫若无成。 ★清·沈复《浮生六记·坎坷记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