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人·容话·容事 - 明·朱之璋

二姓之好


拼音:èr xìng zhī hǎo

简拼:exzh

典故:西汉·戴圣《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济后世也。”

用法:作宾语;指联姻

结构:偏正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秦晋之好

同韵词:龙头锯角、楞头磕脑、棚扒吊拷、出于意表、大匠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鱼沉雁渺、撞头搕脑、可丁可卯、救命稻草、扑杀此獠、......

造句:
◎ 据《礼记·婚义》记载,当时的婚姻关系是从属于宗法家族利益的,结婚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合二姓之好",即为了强化家族势力而联合夫族与妻族,这就决定了男女间的婚姻,是由父母包办,而不是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解释一:二姓:指结婚的男女两家。指两家因联姻而成为亲戚

出处一: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济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礼记·昏义》

举例一:唐·白行简《李娃传》:“明日,命媒氏通~,备六礼以迎之。”

解释二:指两家困婚姻关系而成为亲戚。

出处二:

举例二:明日,令媒氏通二姓之好,备六礼以迎之。唐·白行简《李娃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