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观后效
拼音:yǐ guān hòu xiào
简拼:yghx
典故:《后汉书·安帝纪》:“且复重申,以观后效。”
用法:偏正式;作谓语、定语;用于犯过错的人
结构:动宾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同韵词:鸣锣开道、上蹿下跳、对症下药、售胝足之药、断烂朝报、聒聒噪噪、善有善报、豺狼塞道、商山四皓、覆盆难照、......
灯谜面:见样就学
英文:see how one behaves in the future
法文:enespérantquelecoupables 造句: 解释一:指将罪犯从轻处分,再看他以后的表现。 举例一:蒋中丞人尚忠厚,因见两司代为求情,亦就答应暂时留差,以观后效。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八回 解释二:后效:以后的效果。指将罪犯从轻处分,再看他以后的表现。 出处二:秋节既立,鸷鸟将用,且复重申,以观后效。《后汉书·安帝纪》
◎ 毛泽东在建国之初就针对严重的反革命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适用死刑时区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有血债或其他最严重的罪行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和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必须坚决地判处死刑,并迅即执行";而"对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虽然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而又罪该处死者,应当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12·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