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双收
拼音:míng lì shuāng shōu
简拼:mlss
典故:清·彭养鸥《黑籍冤魂》第六回:“其实名利双收,三百六十行生意,再没有强如做官的了。”
用法:主谓式;作谓语、补语;指既得名声,又获利益
结构:主谓式
年代:近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功成名就
押韵词:阿党比周、根穷底究、朝梁暮周、高城深沟、不知春秋、伤春悲秋、以乐慆忧、一傅众咻、判若鸿沟、曲径通幽、......
英文:to achieve both fame and wealth
日文:名利両方を収(おさ)める
造句:
◎ 这是名利双收的好事。"
◎ 如果人聪明,科研做得好,能有一、两项专利的话,那就可以过名利双收的生活了。
◎ 另外,戏剧界评奖意识甚浓,功利思想泛滥,谁都想参加"汇演",挤进"艺术节",获个什么奖,以便名利双收。
解释一:既得名声,又获利益。
举例一:其实名利双收,三百六十行生意,再没有强如做官的了。清·彭养鸥《黑籍冤魂》第六回
出处二:清·彭养鸥《黑籍冤魂》第六回:“其实名利双收,三百六十行生意,再没有强如做官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