葑菲之采
拼音:fēng fēi zhī cǎi
简拼:ffzc
典故:《诗经·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用法:作宾语;常用作请人有所采取的谦词
结构:偏正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生僻
押韵词:岁寒知松柏、贞松劲柏、朝闻夕改、恩山义海、遗臭万载、浩若烟海、放龙入海、为非作歹、瓮天蠡海、挟泰山以超北海、......
解释一:不可因葑菲根茎味苦而连叶也不采。原比喻夫妻相处,应发德为重,不可因女子容颜衰退而遗弃。后常用作请人有所采取的谦词。
出处二:采葑采菲,无以下体。《诗经·邶风·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