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锯鼎镬
拼音:dāo jù dǐng huò
简拼:djdh
典故:《汉书·刑法志》:“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又,《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赞》:“丽生自匿监门,待主然后出,犹不免鼎镬。”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刑具
结构:联合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生僻
近义词:刀锯斧钺
押韵词:师老兵破、各个击破、假戏真做、五行八作、翻然悔过、力分势弱、从宽发落、全军覆没、胸中无墨、饰非文过、......
解释一:刀、锯:古刑具,也指割刑和刖刑;鼎镬:古炊具,也指烹刑。指古代刑具。也泛指各种酷刑。
举例一:如果臣言虚谬,~,即加臣身。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续黄梁》
出处二: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汉书·刑法志》又,丽生自匿监门,待主然后出,犹不免鼎镬。《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赞》
举例二:如果臣言虚谬,刀锯鼎镬,即加臣身。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续黄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