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不请,客不饮 - 民谚

石火风烛


拼音:shí huǒ fēng zhú

简拼:shfz

典故:石火风烛,惊波逝水,诚修短之无改矣,奈痛伤之有等焉。唐·黄滔《祭宋员外》

用法:作宾语、定语;多用于比喻句

结构:联合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一般

近义词:石火风灯

同韵词:超尘拔俗、蹑手蹑足、方斯蔑如、放下包袱、胁肩絫足、东荡西除、龟玉毁椟、挈妇将雏、欺世惑俗、因祸得福、......

解释一:比喻为时短暂。

出处二:唐·黄滔《祭宋员外》:“石火风烛,惊波逝水,诚修短之无改矣,奈痛伤之有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