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异处
拼音:shǒu zú yì chǔ
简拼:szyc
典故:曰:‘匹夫而营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史记·孔子世家》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被杀
结构:主谓式
年代:古代
词性:贬义
常用性:一般
近义词:身首异处、首足异处、头足异处
同韵词:鼓腹含哺、普天率土、夤缘攀附、扬威耀武、攒三聚五、开山始祖、依然故吾、知今博古、狗逮老鼠、扬威曜武、......
解释一:指被杀。
举例一:汝父子投降于宋,不得正命而死,手足异处,若禽兽然,有甚好处!明·无名氏《杨家将演义》第二卷
解释二:异处:不在一起。手和脚不在一处。指被杀。
举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