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鹅不应狐陪审 - 英国

匪异人任


拼音:fěi yì rén rèn

简拼:fyrr

典故:吾四万万同胞乎!诸君固民国之主人也,唤起天下,驱除此丑类者,匪异人任。孙中山《救国之急务》

用法:作谓语;表示某事应由自己负责

结构:紧缩式

年代:近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一般

近义词:非异人任

同韵词:势穷力尽、飘茵堕溷、倍道而进、危言谠论、深恶痛恨、诗庭之训、萎靡不振、不遗尺寸、不言而信、弓折刀尽、......

解释一:异人:别人;任:承担。表示责任不能推诿,要自己负责。

举例一:何不趁此机会,揽握重兵,反手齐王,匪异人任。蔡东藩《民国通俗演义》第二回

出处二:吾四万万同胞乎!诸君固民国之主人也,唤起天下,驱除此丑类者,匪异人任。孙中山《救国之急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