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
拼音:qiǎo lì míng mù
简拼:qlmm
典故:清·昭梿《啸亭杂录·卷三·朱白泉狱中上百朱二公书》:“乃星使临工,以为巧立名目,不容申辩。”
用法:动宾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结构:动宾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反义词:实事求是
押韵词:獐麇马鹿、千家万户、敖世轻物、有功不赏,有劳不录、剥极则复、楚氛甚恶、斗米尺布、家家户户、金门绣户、愁云惨雾、......
灯谜面:啰
英文:concoct various pretexts
日文:いろんな名目を立(た)てる
德文:unterallenerdenklichenNamen
造句:
◎ 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巧立名目,增加赋税,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土家族人民的负担越来越重。
◎ 现今的孩子们对这些巧立名目的收费无可奈何,什么代管费、社会办学赞助费、学生健康援助费、差生补习费、尖子提高费、优班特殊辅导费、家长配合保证费、学校财产保证费、试卷费…对一些学校和老师来说,学生就是一棵取之不尽的摇钱树。
◎ 讲述《明英烈传》,介绍元顺帝昏庸腐朽的现状时说:"自他登基以来,荒淫无道,不理政事,大兴土木,修建宫室,巧立名目,增捐加税,各地官吏乘机敲诈百姓,勒索民财,敲骨吸髓,如狼似虎。
◎ 公告还指出,欢迎并感谢各新闻媒介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进行的宣传报道,但反对个别新闻单位或广告公司利用监督抽查结果,巧立名目,向企业摊派,增加企业负担。
◎ 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年终不准突击花钱,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代币购物券,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解释一:变着法定出一些名目来达到某种不正当的目的。
举例一:向企业~收费的做法是不利于企业发展的。
出处二:清·昭梿《啸亭杂录·卷三·朱白泉狱中上百朱二公书》:“乃星使临工,以为巧立名目,不容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