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辟邪侈
拼音:fàng pì xié chǐ
简拼:fpxc
典故:《孟子·梁惠王上》:“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
用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指肆意作恶
结构:联合式
年代:古代
词性:贬义
常用性:生僻
近义词:为非作歹、肆无忌惮、放僻邪侈
押韵词:东观续史、爱民如子、箕帚之使、举仇举子、贩夫俗子、一棍子打死、掇青拾紫、高足弟子、颐指气使、猫哭耗子、......
语文教学: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⑥。孟子《齐桓晋文之事 》高中五册·课文·18
解释一:放、侈:放纵;辟、邪:不正派,不正当。指肆意作恶。
举例一:然而民不知义,复迫困穷,~而入于罪者,非陛下陷之乎?(宋·程颐《上仁宗皇帝书》)
出处二: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孟子·梁惠王上》
举例二:然而民不知义,复迫困穷,放辟邪侈而入于罪者,非陛下陷之乎?宋·程颐《上仁宗皇帝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