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其所
拼音:bù dé qí suǒ
简拼:bdqs
典故:《谷梁传·成公八年》:“媵,浅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尽其事也。”
用法:动宾式;作谓语、定语;表示得不到满足
结构:动宾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一般
近义词:各得其所
押韵词:后院起火、披麻救火、心焦如火、性烈如火、炳若观火、狐鸣篝火、钻冰求火、言必信,行必果、杀敌致果、反风灭火、......
英文:beinthewrongbox<likeafishoutofwater>
造句:
◎ 起义军发布的《告粤省同胞书》,宣称要"扫专制不平之政治,建立民主立宪之政体,行土地国有之制度,使四万万人无一不得其所"①。
解释一:原指未得善终,后指没有得到适当的安顿。也指不能达到目的。
举例一: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不得其所,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没有说话的权利,要想把国事弄好是不可能的。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
出处二: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而相与歌咏,各言其情。汉·荀悦《汉纪·文帝纪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