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儿老少
拼音:qī ér lǎo shǎo
简拼:qels
典故:引了妻儿老少,和刘青等心腹三十余人,径投望江县天荒湖来。明·冯梦龙《古今小说·汪信之一死救全家》
用法:作主语、宾语、定语;用于家庭
结构:联合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妻儿老小
同韵词:循循善导、沾风惹草、披毛戴角、金银财宝、魂颠梦倒、烟波浩淼、斜头歪脑、视为至宝、克丁克卯、动手动脚、......
英文:the old and the young
解释一:指父、母、妻、子等全体家属。同“妻儿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