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有益于人,死不害人 - 民谚

区区小事


拼音:qū qū xiǎo shì

简拼:qqxs

典故:《左传·襄公十七年》:“宋国区区。”

用法:作主语、宾语;指不值一提的小事

结构:偏正式

年代:现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同韵词:剖烦析滞、鸿鹄之志、宵旰图治、雨淋日炙、川渟岳峙、操揉磨治、鲍鱼之次、一蹴即至、寒心消志、安心定志、......

造句:
◎ 难以想象,平时一个举止文明、品行端正、好学上进的青少年,会因为区区小事而残害人命。
◎ "区区小事,就使你这么伤脑筋?""先生,您……""我就在前站下车……"中年人发现对方的大喉咙已经引起周围旅客的注意,就迅速转换了话题,"如果你有需要我帮忙之处,请在一星期后找我。"
◎ (谦卑地)区区小事,老大人过奖了。

解释一:〖释义〗区区:小,少。形容很小很少的小事。

出处一:宋国区区。《左传·襄公十七年》

举例一: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解释二:区区:小,少。形容很小很少的小事。

出处二:

举例二: